一、選聘基本信息
1.委托方:海南省海運總公司(以下簡稱海運總公司)。
2.委托方地址:海南省??谑?span>美蘭區(qū)華宇大廈2樓。
3.委托需求:海運總公司所涉拆遷安置合同糾紛案件申請再審的代理法律服務。
4.費用:
(1)本委托要求投標商按純風險代理方式報價??倛髢r不得高于45,000元(含稅)。
(2)本報價包括律師事務所在代理案件過程中產生的資料費、復印費、餐費、差旅費等費用。報價即為合同價款,除合同價款及案件受理費、執(zhí)行費、保全、鑒定等相關費用之外,委托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費用。
(3)付款方式:在案件重新審理并取得法院作出改判海運總公司不承擔給付義務判決書之日起的七日內,支付全部代理費用。
(4)擬選聘律師事務所服務單位數量: 1 個
二、投標商資格要求
1.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較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社會責任感。
2.投標商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在海南省內注冊成立的律師事務所或在海南省內注冊的律師事務所分支機構,具有司法部門辦法的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許可證書,成立時間在3年以上,在需求單位所在地具有固定辦公場所和固定的從業(yè)人員。(提供有效的司法部門頒發(fā)的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許可證復印件、房產證復印件或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3.遵紀守法,未因違規(guī)執(zhí)業(yè)受到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律師協(xié)會的行業(yè)懲戒、負面評價。
4.投標商須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選時最近3個月的繳納稅收、社保記錄憑證,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5.投標商提供參加選聘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紀、違法記錄的承諾函(加蓋公章)。
6.投標商(包含擬指派執(zhí)業(yè)律師)未被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提供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查詢結果,加蓋公章)。
7.投標商(包含擬指派執(zhí)業(yè)律師)近三年未因自身的任何違約、違法及違反職業(yè)道德的行為而導致合同解除或敗訴,沒有被投訴記錄,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律師協(xié)會的行業(yè)處分(提供上述內容的承諾函)。
8.指派執(zhí)業(yè)律師2名,要求具有5年(含)以上執(zhí)業(yè)經驗、專業(yè)能力較強。
9.中選單位選派的律師必須符合上述要求,且選派的律師除因委托方要求更換外,必須依合同服務到期限屆滿為止,中途不可更換其他律師(不可抗力除外)。
三、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0日8:00-12:00。
2.報名資料(均需加蓋公章):
(1)投標商執(zhí)業(yè)許可證及依法設立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2)律所負責人授權書;
(3)提供參加選聘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紀、違法記錄的承諾函;提供未被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信息查詢結果;提供近三年未因自身的任何違約、違法及違反職業(yè)道德的行為而導致合同解除或敗訴,沒有被投訴記錄,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律師協(xié)會的行業(yè)處分的承諾函;
(4)具有固定辦公場所和固定的從業(yè)人員(提供材料證明)
(5)提供參選律所執(zhí)業(yè)律師簡歷(兩名),附執(zhí)業(yè)許可證書復印件;
(6)同類型民事訴訟申請再審通過的主要業(yè)績材料;
(7)訴訟方案;
(8)報價單。
報名當天請將所有報名資料裝進檔案袋進行密封并在密封處加蓋公章。
3.報名資料投遞方式:專人送達方式。
投遞地址:??谑姓x路3號。
聯(lián)系人:戴女士,電話:13707518967。
四、參選注意事項
1.未在規(guī)定時間之內提交報名資料的及近三年以來受到省、市及縣(區(qū))政府部門或者行業(yè)協(xié)會通報處罰的單位及個人,無參選資格。
2.投標商提交材料后不得撤回、不得修改,否則視同放棄參選資格。
3.確認為中選機構后,須按照委托方的安排與委托方簽署合同。不得無故放棄,不得提出不利于委托方的要求,否則視同放棄中選資格。
4.中選機構若不能按照公告要求簽訂協(xié)議,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無法保證質量,給委托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5.中選機構根據委托方要求,綜合分析該案件并在法律檢索報告的基礎上提供訴訟方案,為訴訟階段提供相關法律咨詢服務并出具法律意見書;配合參與該事宜所涉及的工作推進會,并參與研究有關法律問題。
6.比選階段,比選小組通過閱讀投標商的報名資料,據此與投標商進行訴訟方向、訴訟思路討論、磋商、修正、闡釋。
7.綜合得分最高(得分相同時,價低優(yōu)先;如按前述辦法還不能確定排名順序,則由采購人確定排名順序)的投標商為本次比選的中選單位。
8.投標商對在參選過程中接觸到的委托方的任何資料、文件、數據、信息等(無論書面或電子)的內容保密,未經委托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義務在選聘期滿后仍然有效。
9.附件合同模板除主要條款如委托主體、需求、期限、費用的確定與支付條款之外,其他可協(xié)商調整。
10.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方的參選文件,不予受理。未按要求報名且提交材料的,視同放棄參選。
11.為確保受托方提供法律服務的質量,達到訴訟案件的預期目標,受托方須承諾達到如下工作要求并在簽署的法律服務委托合同中明確載明如下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有權解除合同,不支付后續(xù)律師費,并有權要求返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1)在委托方按照會議制度提前通知后,受托方未按要求出席案件的推進會且累計發(fā)生3次該情形的;
(2)委托方對受托方提供的一攬子訴訟策劃方案提出修改意見,受托方未按要求修改且發(fā)生3次該情形的;
(3)受托方未按委托方及確認的訴訟策劃方案推進案件進展且經委托方提出整改要求后仍未整改且累計發(fā)生3次該情形的;
(4)因受托方工作延誤、重大過失導致委托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12.委托人有權對工作需求進行最終解釋。為了確保報價的準確性,投標商對委托方所列的工作需求不明確時,應與委托方聯(lián)系人溝通確認。若中標后因未溝通清楚而提高價格,委托方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向律所的上級主管部門投訴惡意低價競標行為。
海南省海運總公司
2024年9月24日
文章轉載來源:海南產權交易網